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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價器幾乎已成為窗口單位的必備設置了,讓客戶在辦理完業務后點擊評價滿意程度。與此同時,在評價器使用過程中也會出現一些問題,比如一些老年人因視力原因誤評,某些人惡意亂評等。但首先我們要相信自己的服務應該可以讓客戶滿意,也相信絕大多數客戶會對窗口人員的服務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定。那么,評價器怎么才能合理的使用呢?
第一,需要的是大數據的采集,這大數據之“大”除了包括一定的數量基礎,還應該包括一定的時間長度。例如三個人評價,一人不滿意,就得出三分之一的人不滿意的結論,這顯然是不客觀的,也不能證明某員工的工作不努力;
第二,要確保采集的數據必須是真實的,網店刪惡評已經是一門生意,評價器是否也有類似現象呢?這是必須警惕的;
第三,簡單的得出滿意或者不滿意的結果是不夠的,重要的是知道滿意在哪里,不滿意在哪里,以此用來總結經驗,用來改善工作,然后以積分獎勵等方式來鼓勵窗口工作人員也未嘗不是一種好辦法。
合理的使用了評價器后,怎么才能最大效益地發揮評價作用呢?這也是一件值得思考的事情,在這個環節,公布評價結果是很重要的。民眾不僅有評價的權力,更要有知道評價結果的權力,這才會讓民眾感受到自己的行動是可以產生作用,是有反饋而不是流于形式的,這樣一來這對民眾的參與積極性是一種很好的調動,對窗口工作人員的工作也是一種公正的監督。